绍兴柯桥江滨水处理有限公司40万t/d印染产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环境保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绍兴柯桥江滨水处理有限公司40万t/d印染产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
建设单位:绍兴柯桥江滨水处理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兴滨路与北十一路口
建设内容:绍兴柯桥江滨水处理有限公司在实际运营过程中相较于审批环评出现以下几个变动:
其一因接入企业发生变化和印染工序发展废水水质变化,部分企业水质较为恶劣,造成项目进水水质存在超设计标准风险,对污水处理系统造成影响,需要对进水水质进行统计分析并提出控制要求。
其二一期工程实际运行过程中预处理+钱塘江地块污水处理工程工段污染物处理效率比原审批环评低,企业拟在保证最终出水水质COD指标达标(80mg/L)的前提下,将钱塘江地块污水处理工程工段出水口水质COD指标由原来的100mg/l变更至200mg/L。
其三企业减少污泥离心浓缩处理量,部分直接输送至浙江龙德环保热电有限公司处理。原审批环评要求企业污泥经浓缩+离心脱水处理至80%含水率后经泵输送至浙江龙德环保热电有限公司焚烧处理,现今污泥处理方式变化成50%浓缩至99%后通过污泥专管直接输送至浙江龙德环保热电有限公司处理,压滤废水再通过专管回送至本企业进行处理,剩余50%仍采用离心脱水处理至80%含水率污泥经提升泵输送管输送至浙江龙德环保热电有限公司焚烧处理,并在后期逐步取消污泥离心脱水工序,全部转变成浓缩至99%后通过污泥专管直接输送至浙江龙德环保热电有限公司处理的方式。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现场勘查,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见图1。
图1 项目周边环境保护目标示意图 表1 项目环境保护目标汇总
环境要素 | 区域 | 序号 | 行政村 | 坐标/m | 保护对象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方向 | 距离厂界 |
X | Y |
环境空气、环境风险 | 1 | 规划敏感点1 | 120.696359 | 30.232523 | / | (GB3096-2008)2类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 2类声环境功能区/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 | W | 700 |
2 | 规划敏感点2 | 120.685458 | 30.231040 | / | W | 1700 |
3 | 迎阳公寓 | 120.710306 | 30.220583 | 约1500人 | S | 870 |
地表水 | 园区内河 | 宽60m | (GB3838-2002)Ⅳ类标准 | Ⅳ类区 | NE | 紧邻厂界 |
宽60m | E | 紧邻厂界 |
宽45m | SW | 紧邻厂界 |
注:表中的“方位”以拟建厂址为基准点,“距离”是指保护目标与项目各生产车间中心的最近距离。 |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大气影响分析
根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果,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不达标区。项目实施过程中废气产生单元建设内容与环评一致,且废气治理措施严格按环评要求实施,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与环评许可一致,同时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项目所在地及下风向的NH3和H2S满足相关标准要求限值,故项目实际运行过程产生的废气污染物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地表水影响分析
项目一期废水处理达标后经专管输送至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排海管道排入钱塘江,二期工程处理达标后经转输泵站输送至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现有废水处理方式与原审批环评一致,且通过在线监测系统和定期监测报告可知,项目一、二期废水均能达标排放,同时根据周边地表水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周边地表水均能达到相应标准,综上所述,项目对周边地表水影响较小。
3、地下水影响分析
本项目污水处理构筑物污泥处置场所可能对地下水产生环境影响。根据地下水监测数据可知,项目周边地下水现状可达标,现有项目运行多年,说明项目对周边地下水影响较小。
4、固废影响分析
固废处置环境影响分析结果表明,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置符合国家技术政策要求,最终均可得到有效处置,因此总体上拟建项目废物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5、噪声影响分析
噪声环境影响分析结果表明,项目营运期间,采取必要的噪声防治措施后,厂界预测点的噪声贡献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要求。
6、土壤影响分析
根据类比现有项目实际监测可知,正常工况下,不会发生泄漏,不会对土壤环境造成影响。
本项目建成后,通过采取有效的污染治理措施,各污染物排放均可得到有效控制,环境质量维持在现有等级,因此符合维持环境功能区划原则。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表2 项目主要“三废”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类别 | 污染物 | 污染防治措施 | 达标情况 |
废水 | 严格控制进水水质,进管工业废水必须达到进管标准; | 一期工程处理至《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中的直接排放限值标准;二期处理至《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中的间接排放限值及其修改单中的相关限值标准 |
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转的日常管理,及时了解情况,保障正常运行,对进水、各处理单元出水及尾水要定期监测,根据不同的水量和水质及时调整处理单元的运转状况,以保证最佳的处理效率。 |
污水处理厂应采用双回路供电,防止停电造成运转故障。 |
本项目出水口进行24小时连续在线监测,主要监控水量、pH、COD,氨氮、总磷等指标。对在线监测的结果及时进行跟踪处理。 |
认真做好污水处理厂的人员培训,加强教育,提高责任心。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人员要实行岗位责任制,持证上岗,避免操作失误造成的环境污染。 |
废水 | 恶臭废气 | 采用自动监控的办法对除臭设施的除臭效率及密闭空间的恶臭污染物浓度进行监控,除臭系统采用双回路供电。安装臭气治理在线监控装置,废气排放口设置永久性采样口。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
实行定期与不定期(视需要)恶臭气体监测,发现异常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如对臭气浓度比较高的部位应考虑设置臭气收集及除臭装置。 |
搞好污水厂区及各泵站的绿化建设,充分利用空地进行绿化,种树植草,以形成草、灌、乔结合的立体绿化体系,以降低恶臭气体的环境影响。 |
加强对臭氧接触池臭氧尾气破坏装置的监管。 |
格栅、稳流池、调节池、泥均质池、污泥浓缩池及污泥浓缩脱水机房进行密闭,废气收集后经生物滤池除臭系统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
设置卫生防护距离,现有工程各废水处理池仍维持原审批的300m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在确定的卫生防护距离内,政府有关管理与规划部门应严格控制性的居民区、医院、学校等敏感点的建设。 |
噪声 | 鼓风机、空压机等治理 | 1、在设备选型上尽量选用高效节能低噪设备; 2、做好污水处理厂高噪生设备的隔声降噪工作,对鼓风机、空压机设备进出口设消声器,消声量为20dB(A)以上;鼓风机房、脱水机房应保证在门关闭状态下运行。 3、加强对各类机械设备及其降噪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和管理,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更换,以减少机械不正常运转带来的机械噪声。 | GB12348-2008中3、4类 |
固废 | 一般固废 | 污泥经浓缩委托浙江龙德环保热电有限公司处理焚烧处理,废包装袋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处理。 | 资源化 |
危险固废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无害化 |
生活垃圾 | 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无害化 |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绍兴柯桥江滨水处理有限公司在实际运营过程中相较于审批环评出现以下几个变动:
其一因接入企业发生变化和印染工序发展废水水质变化,部分企业水质较为恶劣,造成项目进水水质存在超设计标准风险,对污水处理系统造成影响,需要对进水水质进行统计分析并提出控制要求。
其二一期工程实际运行过程中预处理+钱塘江地块污水处理工程工段污染物处理效率比原审批环评低,企业拟在保证最终出水水质COD指标达标(80mg/L)的前提下,将钱塘江地块污水处理工程工段出水口水质COD指标由原来的100mg/l变更至200mg/L。
其三企业减少污泥离心浓缩处理量,部分直接输送至浙江龙德环保热电有限公司处理。原审批环评要求企业污泥经浓缩+离心脱水处理至80%含水率后经泵输送至浙江龙德环保热电有限公司焚烧处理,现今污泥处理方式变化成50%浓缩至99%后通过污泥专管直接输送至浙江龙德环保热电有限公司处理,压滤废水再通过专管回送至本企业进行处理,剩余50%仍采用离心脱水处理至80%含水率污泥经提升泵输送管输送至浙江龙德环保热电有限公司焚烧处理,并在后期逐步取消污泥离心脱水工序,全部转变成浓缩至99%后通过污泥专管直接输送至浙江龙德环保热电有限公司处理的方式。上述变化造成企业实际建设与审批不一致,所以编制了本次后评价。
经分析,后评价认为绍兴柯桥江滨水处理有限公司40万t/d印染产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项目仍满足原环评批复和验收的要求。企业只要认真做好环保治理及日常环保管理工作,该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从环保角度讲是可行的。
六、环境影响后评价征求意见的对象、范围、期限和公众反馈意见的途径
1、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环境保护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2、征求意见的范围
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
3、公众提出反馈意见的主要途径和期限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审批部门反映意见或建议。反馈意见或建议时请务必留下真实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19.9.27~2019.10.15
公示形式:1、在本项目建设单位网站上公示(网址:www.ken-norris.com)。2、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围内的村(居)民委员会设置的信息公告栏公示。
七、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绍兴柯桥江滨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董工,0575-85628939
单位地址: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兴滨路与北十一路口
2、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浙江联强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邵玉望 0571-22868999 18767118593@163.com
单位地址:杭州市萧山区金城路471号帝凯大厦1号楼4单元21楼
3、审批部门
审批部门:绍兴市柯桥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573- 84125977
八、环境影响后评价公开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在报送环保部门审批前在环评单位网站公开(http://www.hzlqhj.net/)。
公告发布单位:绍兴柯桥江滨水处理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 2019年9月26日